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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健通倡「同意參與」即兼允私醫上載 閱資料仍須市民同意 遭投訴拒上傳可起訴

【明報專訊】醫衛局提出修改「醫健通」法律框架,包括精簡同意機制,市民倘同意參與,即等同授權所有公私營醫護上載健康資料,有別以往私營界別須先獲「互通同意」。修例亦賦權醫衛局長可要求指明醫護提供者上載市民重要健康資料;醫護倘不上載被市民投訴,不遵從執行通知可罰款甚至起訴。有私家醫生相信,修例後私營醫護會積極上載資料,亦有助診症;有議員認為上載資料屬醫護的「道德責任」,惟建議當局給予私家醫生時間和技術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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