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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涉煽惑起底非禮案事主 留言籲「PO」事主相 辯:解please observe

【明報專訊】一名商人涉於去年5月至8月在網上討論區帖文留言,着一宗非禮案罪脫被告公開事主資料,早前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庭上透露,被告曾在帖文留言「PO條女啲相先」,控辯雙方將爭議「PO」的意思,控方擬在審訊時傳召語言學專家就此出庭作供,因需時讓專家撰寫報告,案件獲准押後至5月8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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