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村屋大王」之稱的王光榮與元朗區議員程振明涉嫌「套丁」一案昨於區院續審。元朗原居民供稱30年前自己約16歲時,曾就買賣丁權事宜與程振明會面,程表示賣丁可獲5萬至8萬元,他先後簽署多份文件。其後該原居民因欠債申請破產,獲破產管理署職員告知他持有一個3層物業,他詢問程,程表示申破產會「阻住買賣層樓」,承諾會替他「搞掂」,隨後申請被撤回,估計有人替他還清債務。原居民又透露,因持有物業,他兩度申請公屋不果。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串謀詐騙 套丁 程振明 元朗區議員 王光榮 村屋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