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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維持不認罪 一稱不知暴動被疑說謊

【明報專訊】案發時15歲的被告林顯誠(現年20歲,下同),早前與另一被告陳樂燊(31歲)獲法官批准重啟辯方案情。林顯誠昨在庭上供稱,他並非為遊行而到場,不知附近暴動,而身上物資由他人提供。控方質疑,他曾向感化官說在社交平台見到呼籲才去灣仔,稱他說謊,林不同意。

控:曾向感化官稱應網籲

林顯誠表示,案發當日到銅鑼灣一百貨公司購買生日禮物給母親,遂與3名友人抵達現場。他們發現有大批人聚集及很多商店關門,於是找方法回家。

林稱,獨自走到堅拿道天橋附近時,一名陌生女子對他說「呢度環境好危險」,將護目鏡、手套、黑色長遮等物資交給他,着他用來保護自己。林擔心會受傷,故戴上該些裝備。其後突然有一大堆人向後跑,他只能跟着跑,最終被捕。

控方盤問時除以林顯誠向感化官的說話質疑林外,又展示片段顯示,在林的背包搜出兩件衫。林解釋是以防出汗,亦打算買禮物後去打籃球,法官追問是否拿着昂貴禮物打籃球,林稱沒想太多。另林否認掩飾參與暴動的罪責,又稱沒有看到現場有人投擲汽油彈。林作供完畢,另一被告陳樂燊今天將作供。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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