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現時逾35萬外傭在港工作,為不少家庭分擔照顧責任,惟有外傭患病後遭受不公對待。兩個外傭組織表示,過去5年錄得195宗外傭患癌或重病個案,僅67人能保住工作、留港治療。組織關注外傭因病失業等同失去香港居民身分,意味到公院求醫時須繳付較高昂費用,促請當局容許他們在索償期間續以低價留港治病。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及菲律賓移工癌症支援聯盟稱,2020年起錄得195宗外傭患癌或重病個案,僅67人維持受僱,其餘52人病逝、42人失業回鄉、34人失聯。67名保住工作的外傭中,只得10人的僱主按合約承擔所有醫療費,其餘受不同程度剝削。
有外傭患癌遭解僱 追討6年無果
51歲外傭Dhaydhay在2020年確診乳癌及甲狀腺癌,康復後須每月覆診一次,但遭僱主要求自行承擔每月覆診費,更逼她申放年假或調假覆診。她說現任僱主聘用她前已知她患病,控訴現時待遇對她「非常不公平」,但考慮到自己是家庭唯一經濟支柱,須供養年邁母親及在學女兒,為維持受聘而不敢反抗。1994年來港的Dhaydhay曾服務4家庭。她憶述,前僱主知她患病後承擔全額醫療,可惜後來移民,她只能另覓工作。
另有患癌外傭遭解僱,病逝至今訴訟無期。事主胞妹Mary Ann透過錄像分享胞姐確診子宮頸癌後,遭僱主即時解僱並逼令離港,2021年病逝。她說平機會接獲胞姐求助約6年,至今未展開訴訟,批評香港的公義來得太遲,家屬難邁步向前,期望今年內結案。
菲律賓移工癌症支援聯盟主席Janice稱,曾協助失業的患病外傭向勞工處求助,惟處方只助申請延長旅遊簽證,其後沒作為,又批評勞工處及平機會拖延跟進投訴。她說不少患病外傭在申訴期間失去工作簽證,無力負擔高昂醫療費,回鄉後亦得不到適切治療,部分未等及結果已病逝;促請當局嚴格執法保障外傭權益,並容許患病外傭遭解僱後,能續以較低廉費用到公院求醫。
勞工處:僱主須提供醫療費用
勞工處回覆本報稱,僱主按法例須為外傭提供免費住宿、膳食、醫療等費用,倘有足夠證據,定必檢控違例僱主;另呼籲權益受損的外傭盡快求助,稱會立即跟進。醫管局稱會透過網上查詢系統向入境處核實外傭使用獲資助公營醫療服務的資格,該系統由入境處根據紀錄更新。局方指公營醫療服務基本上優先照顧符合資格人士的需要,除非有特殊情况及經濟困難,否則非符合資格人士一般不會獲醫療費用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