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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足虎門涉打假波案 4被告保釋

【明報專訊】香港乙組足球聯賽球隊「虎門體育會」班主兼教練,涉於2021至2022年間連同兩名球員和一名外圍波「莊家」行賄多名球員「打假波」,操控賽季逾半賽事結果,因而被廉署控以串謀詐騙、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等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4名被告姚曉聰(40歲,足球教練)、蘇俊賢(32歲,建築工人,圖左)、黃謙進(32歲,營業員,圖右)、盧康銘(30歲,酒店經理,圖中)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7月7日再訊,各人續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候訊。

根據廉署前日公布,姚為外圍賭注經營者,蘇為虎門中場球員,黃為曾效力虎門的「艇仔」,盧為虎門班主兼教練。

【案件編號:ESCC 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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