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機場大叔」之稱的大埔前區議員陳振哲(圖)涉兩度非禮同一女子,他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否認兩項猥褻侵犯罪,案件暫定5月21日開審。庭上提及,事主與陳相識多時,她不欲在庭上作供讓陳目睹;惟陳希望直接目睹事主。裁判官押後至5月2日處理相關爭議,被告續准保釋候訊。
被告陳振哲(51歲)否認於2022年5月中在大埔康仁街某單位猥褻侵犯女子X;另否認於2023年6月某日在香港猥褻侵犯女子X。控方打算傳召事主等3名證人;辯方擬傳召1名品格證人和1名事實證人。
事主申不在被告面前作供 辯方反對
此外,控方冀法庭批准事主經特別通道出庭,又希望事主在屏風後作供,以免容貌被公眾和被告目睹。辯方表示不反對事主以特別通道出庭,亦不反對設屏風遮擋公眾視線,惟無資料顯示事主曾提出不欲在作供期間讓被告目睹,並稱事主和被告相識「好耐」。
裁判官一度建議在審訊期間為被告直播事主作供,惟辯方索取指示後稱,被告希望直接目睹事主容貌。裁判官押後至5月2日再訊,處理事主作供的爭議。案件暫定5月21日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