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認為香港作為普通法地區,與其他地區互相認識很重要,公會尤其加強年輕新晉大律師海外交流,「希望下一代的人認識多些朋友,對香港及法律行業是好事,(維持)國際化」。
毛樂禮表示,回歸前較多資深的大律師來自傳統普通法地區,其師父可能在英國做法官、檢控官,例如英國最高法院首任院長、前非常任法官范理申是終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的「師父」,但部分資深的大律師近年陸續退休。
香港容許海外大律師以專案認許(ad-hoc)方式出庭,近年也多了英國及新西蘭的御用大律師來港執業。毛樂禮表示,法院去年批准19宗海外御用大律師以專案認許方式來港出庭,公會「一宗都無反對」,舉例有涉及競爭法,也有清盤相關案件。他補充,早年有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在1980及90年代私人執業時來港參與案件,他形容更多普通法地區律師或法官來港參與法庭工作,對香港一定有好處。
毛樂禮表示,過去兩年公會新晉大律師常委會自行籌備會議,也資助他們參加海外會議。他表示,很多法律組織已建立制度關係,但年輕人有自己網絡和溝通方式,「他們一代未必明白我們的一代,面對的問題和溝通方式有些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