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二級懲教助理涉襲擊情婦及威脅公開對方裸照,早前否認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一項普通襲擊及一項刑事恐嚇罪受審,案件昨在荃灣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裁決。法官稱,被告曾向事主道歉、無當面反駁對方指控,質疑被告透過作供「補漏拾遺」,裁定傷人和襲擊罪成;另認為被告出於衝動才稱會發布事主裸照,裁定刑恐罪脫。法官把案件押後至3月14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社服令報告,其間被告保釋。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 刑事恐嚇 普通襲擊 懲教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