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七旬婦被「契女」游說投資,損失共逾6000萬元一案,昨日於高院續審。控方傳召事主作供,事主講述個人身世,早年經歷文革,1970年代隨夫來港,後來與從商的丈夫離婚後「分身家」獲得約2億元財產。事主認識聲稱在銀行工作的女子范佩韻後,被對方游說投資金融產品,她不虞有詐,多次應對方要求匯款。事主庭上自言「從來冇懷疑佢」、「佢講咩我就信」。 相關字詞﹕洗黑錢 欺詐 高等法院 投資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