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建議修訂《保護海港條例》,放寬部分填海工程審批機制。立法會昨就草案舉行公聽會,有意見憂修例削弱公眾參與,以及質疑特首與行政會議可就大規模填海推翻「不准填海推定」等同自審自批。發展局長甯漢豪回應稱,現行制度一直由行政機關做決定而非由法院裁定,而修例將公眾參與納入法定制度。
【明報專訊】政府建議修訂《保護海港條例》,放寬部分填海工程審批機制。立法會昨就草案舉行公聽會,有意見憂修例削弱公眾參與,以及質疑特首與行政會議可就大規模填海推翻「不准填海推定」等同自審自批。發展局長甯漢豪回應稱,現行制度一直由行政機關做決定而非由法院裁定,而修例將公眾參與納入法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