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樂工程集團旗下「安樂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一名前女經理稱在職期間多次遭上司性騷擾,向管理層投訴,由集團創辦人潘樂陶與她的上司處理投訴,但她最終被告知其上司的相關行為屬於「公司文化」。她日前入稟區院,指控前上司及安樂機電設備工程違反《性別歧視條例》,要求賠償。 相關字詞﹕民事索償 區域法院 性騷擾 性別歧視條例 安樂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