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保安局專責小組人員昨日陪同一名在緬甸被禁錮從事非法工作獲救的港人返港。保安局助理秘書長(緊急事故支援組)袁栢基表示,女事主去年上半年被騙往泰國,其後輾轉到緬甸園區並被禁錮,緬甸軍方經核對本港提供的名單,辨認出事主,將她轉交泰國軍方,並由保安局專責小組協調回港。袁稱據其了解,事主家屬沒有繳交贖金。
緬軍方核對港名單認出 轉交泰國
泰國傳媒周日(2日)報道,泰國警方及軍方從緬甸邊境一個電訊詐騙園區救出一名31歲香港女子。保安局昨表示,專責小組日前確認事主在緬甸獲救,並安全抵達泰國,專責小組昨早在曼谷與事主會面,確認其精神及身體狀况良好。
袁栢基昨晚在機場見傳媒稱,專責小組成員與泰方協調,協助事主處理旅遊證件相關事宜和出入境程序,小組成員亦陪同事主乘搭昨午5時的航班返港,事主精神及身體狀况良好,但有些疲倦,已安排送事主回家中休息,稍後警方會再安排與她會面,了解個案詳細情况。
袁又稱,是次獲救的事主與上周返港的另一名被誘騙港人,均是透過緬甸軍方核對本港提供的求助港人名單而被辨認,轉交泰國軍方後,由專責小組協調回港;就餘下仍未回港的被騙港人,當局會繼續與家屬保持聯繫,了解最新狀况,並已更新手上資料轉交泰國專責部門,以便根據每宗個案的獨特性,制定更適合處理方案。
政府去年至今接獲28宗涉及港人聲稱在東南亞國家被禁錮的求助個案,計及昨日個案,其中19人已回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