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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原控強姦 改控威脅性交

【明報專訊】男警程朗(圖)涉去年6月強姦21歲女子,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次提堂。控方表示,會由強姦罪改控4項控罪,包括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他人進行非法性行為、勒索、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妨礙司法公正,並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惟控罪和相關文件未備妥,在辯方不反對下,獲准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再訊。被告程朗(26歲,報稱警員)續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候訊,已被停職;他暫被控於去年6月3日,在香港強姦女子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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