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退休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涉在職期間,11年內先後4次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申請表格,瞞報欠下財務機構借貸,向部門申請預支薪金共逾13萬元,早前遭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4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1月23日判刑,以索取被告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還押。
5罪不提證供起訴 待報告還押
被告陳永高(52歲),1994年2月至2023年8月為入境處時任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早前被控9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昨於庭上承認其中4罪,另外5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案情透露,被告在職期間可按《公務員事務規例》預支薪金,用以支付結婚、殯葬及搬遷等事務,須申報負債。入境處審批申請時會考慮申請人財務狀况,並向庫務署推薦批核預支薪金申請。
被告承認於2009年7月至2020年1月間,先後4次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預支薪金申請表格誤導入境處,報稱未欠下任何財務機構債項。每次申請預支金額由約2.8萬元至4萬元,涉款共逾13萬元。
廉署表示,被告提出上述申請時分別拖欠多間財務機構債項逾28萬元至逾36萬元不等,其間從沒有向入境處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