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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比例 逾四成諮詢法定組織不達標 政府委任非官方成員須最少35% 民青局:以整體衡量

【明報專訊】政府2015年訂立「35%性別基準」,在委任諮詢及法定組織的非官方成員時,須最少有35%男性或女性。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每半年公布佔比,去年6月女性比例達35.2%,惟本報發現,在473個有政府委任非官方成員的組織中,有210個的非官方成員男女比例不符性別基準,佔逾四成,另有最少4個法定組織「全男班」,包括由特首委任全數成員的選舉管理委員會。民青局回覆稱,當局應用性別基準時「是以整體數字來衡量是否達標」。

明報記者 葉希雯

局方:整體計 2021年起已達35%

全港現有525個諮詢及法定組織,向政府提供意見或協助履行法定職能,成員經由政府委任或相關機構或專業團體提名、推薦或選舉產生等,而「35%性別基準」適用於政府委任的非官方成員。綜合本報統計及民青局資料,截至去年6月,當局為473個有政府委任非官方成員的諮詢及法定組織,共委任2634名女性成員,佔總數35.2%,是自2021年達標以來最低水平(見圖)。

民青局回覆稱,「35%性別基準」是以整體數字來衡量是否達標,儘管政府委任的女性成員佔比「在過去幾年有輕微變動」,但自2021年起已達35%的工作目標。局方又稱,不時提醒各政策局及部門委任成員時「需盡可能符合性別基準」。

4組織全男 稱業界偏男法例要求

本報亦查閱各諮詢及法定組織中政府委任非官方成員的名單,發現210個組織的政府委任非官方成員不足35%男性或女性,包括10區區議會(見另稿)。其中有20個組織的政府委任非官方成員全為男性,5個全為女性,即使計及所有成員,亦有最少4個法定組織屬「全男班」,包括選管會、海員諮詢委員會、孤寡撫恤金計劃管理委員會及常務諮詢委員會(貯油裝置)。

撇除只得一名非官方成員的常務諮詢委員會(貯油裝置),本報向相關政策局查詢為何未委任女性參與上述組織。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稱,選管會過去曾先後委任兩名女性擔任委員,將繼續恪守用人唯才原則,並按性別基準目標及實際情况物色人選。翻查資料,政府迄今委任12人擔任選管會主席或委員,女性佔總數16.7%。

運輸及物流局解釋,從事遠洋或內河船舶業務,以及熟悉兼有管理和處理海員事務經驗的人士,目前以男性為主,故現屆海員諮詢委員會非公職成員未包含女性。公務員事務局則稱,根據《孤寡撫恤金條例》及《孤寡撫恤金(適用)規例》,孤寡撫恤金計劃管理委員會人員須為男性。

學者籲研性別不平等原因

中文大學心理學系及性別研究課程副教授黃泓認為,「35%性別基準」已推展約10年,政府可藉此檢視各諮詢及法定組織的女性參與度,例如會否只集中於推展婦女事務或家庭福利而非專業領域;亦可深入研究性別嚴重失衡的範疇,「究竟(性別)不平等的起因是什麼呢?是女孩子都對那個範疇沒有興趣,抑或沒有足夠合資格的女性參與,還是很有資歷的女性(在該範疇)仍受限於家庭原因或性別歧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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