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34歲內地女子涉訛稱曾在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就讀,以獲取來港就讀入境許可,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以待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批准,將案件押後至今年2月12日再訊。被告續准以現金50萬元及100萬元人事擔保外出,除1月25日至2月10日農曆新年期間外,其餘日子不得離港。
根據控罪,持雙程證的被告謝晴於2023年7月23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為取得一張入境證、即一張來港就讀入境許可,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在申請該入境證時聲稱2009年9月至2012年12月在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就讀。
【案件編號:STCC 25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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