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去年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32公頃土地,計劃其中9.5公頃興建1.2萬個公營房屋單位,爭取2029年落成。香港哥爾夫球會去年7月司法覆核欲推翻環評報告決定,本月初獲高院原訟庭判部分勝訴(見表)。環境保護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昨先後發稿,宣布就裁決向上訴庭提出上訴,分別稱相關裁決或導致發展「受嚴重拖延」,以及需額外時間處理原定今年內完成的建屋規模檢討。
哥球會昨回覆本報稱,尊重香港司法程序,研究政府上訴理據後會決定下一步跟進工作,並將繼續為保持逾百年歷史的「舊球場」完整而努力。
環保署指等同機制外加諮詢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與律師團隊詳細研究原訟庭的裁決後,不能同意裁決部分內容,理據包括《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已清楚列明諮詢公眾的機制和時間表,而原訟法庭的裁判等同在《環評條例》機制外加上再進行公眾諮詢要求,認為會令整個環境評估程序無法合理地正常進行和不斷拖延,對項目發展帶來嚴重負面的影響和不確定性,並違背《環評條例》的立法原意。
發言人續稱,裁決對現正進行和未來的環評工作將衍生重大影響,尤其可能導致發展受嚴重拖延,操作和執行上產生嚴重耽擱等問題,因此透過釐清相關法律,盼維持環評法律框架和具體執行的確定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發展局:關乎日後其他環評
至於土拓署則作為利害關係方提上訴,發展局發言人昨表示,土拓署不能同意裁決部分內容,例如《技術備忘錄》和《研究概要》沒明確要求評估潛在的古樹名木,但原訟庭卻認為應在環評階段進行等。局方稱相關問題涉《環評條例》的合法和合理詮釋,不但關乎高球場環評報告,亦廣泛影響其他發展項目的環評工作,影響深遠,有必要按箇中的公眾利益提出上訴。
議員籲檢討是否續需高球場建屋
發展局發言人續稱,原訟庭裁決對建屋量和完工時間有實質影響,而上訴庭日後審議進度亦可能會進一步影響擬議建屋項目,發展局和土拓署須因應最新情况,包括項目可建屋量和時間表、上訴程序進度等,作出全面研究和評估,土拓署為此需額外時間處理原定在今年內完成的建屋規模檢討。
環諮會前委員文志森支持環保署上訴,若所有補充資料要再諮詢公眾,可能會有人不斷提交補充資料而啟動諮詢機制,形容情况如「拉布」,故擔心高球場司法覆核裁決會令日後審議環評報告時間變慢。
立法會新界北議員民建聯發展事務發言人劉國勳則建議政府兩手準備,檢視機制同時,亦重新審視高球場土地用途,盡快完成建屋規模檢討,尤其是目前已超額覓得建屋土地的情况下,是否仍要發展高球場為短期房屋供應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