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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電騙上門「收貨」 副學士斷正認洗錢 求情稱勤奮遭利用 控方就同類案猖獗申加刑

【明報專訊】20歲副學士男生涉替電騙案騙徒上門接收受害人總值24萬元現金及飾物,其後於另一次同類事件被識穿,遭埋伏警員拘捕。男學生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洗黑錢及一項企圖洗黑錢罪。案情顯示,被告警誡下聲稱網上有人接觸他代為收貨,成事後報酬500元,他事前不知要拿什麼,曾問是否涉及違法,對方說無問題他便無過問。辯方求情稱被告勤奮好學,為賺錢遭人利用。控方基於電騙案猖獗,向法庭提出加刑申請。法官押後至1月21日判刑,以索取教導所報告。

警誡稱事前不知何物 報酬500元

被告鄭凱言承認於2024年6月5日處理已知道或相信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涉及12條手鐲、一條手鏈及一筆12萬元現金款項。被告另承認翌日企圖處理另一筆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即10萬港元。

案情指出,首次事件中,65歲事主梁群接獲不知名男子指稱有人正身處警署,需10萬元保釋金,梁誤以為其兒子出事,稱無足夠現金,按吩咐以金飾代替,總值約12萬元。隨後被告到達梁住所㩦同飾物離開,其間一言不發。梁的丈夫回家後,梁再收到另一通電話稱需多付12萬元,夫婦一同往銀行提款,被告稍後再現身梁住所帶同現金離開。梁經聯絡後得知兩名兒子無礙,始知受騙。

一宗騙長者24萬 一宗被識破就逮

另一次事件中,58歲事主招麗芳收到不知名來電,招以為是侄兒,對方承認並自稱買了新電話,招詢問後意識到對方是騙徒。招於6月6日再收到男子電話,對方說因打架傷人需10萬元保釋金,會有人上門提取。招報案並按警方安排以報紙代替現金放入膠袋,被告到場交收,埋伏警員表露身分後被告企圖逃走,最終被捕。

被告在警誡下稱,他在Telegram找工作,一名自稱郭姓男子問他有無興趣賺錢,工作負責取貨及送貨,會有車馬費及500元報酬,被告依指示從他人手上接收溝通用的電話,從無見過郭。

【案件編號:DCCC 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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