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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食肆屢未走塑 定額罰2000

【明報專訊】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的6個月適應期於10月21日結束後已兩個月,環保署昨稱至今接獲62宗投訴和舉報,其中向33宗發出書面警告,兩間食肆因違規持續而被發2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署方稱大部分違規在短時間內已更正,目前只有兩宗屢勸不改需定額罰款。

兩月共接62投訴 發33警告

環保署表示,新法例實施至今業界整體已大致合規。該署已調查62宗投訴和舉報個案,當中33宗在多次宣傳和教育後仍未合規且未有具體改善行動,已發出書面警告要求負責人在10個工作天內改善。環保署亦跟進15宗發出書面警告超過10個工作天的個案,當中兩間食肆因違規仍持續,該署已向負責人發出2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政府分兩階段落實管制即棄塑膠餐具及其他塑膠產品,首階段今年4月實施。至於第二階段進一步禁向外賣客提供膠餐盒及禁售膠枱布等的落實日期,環保署助理署長(廢物管理)黃智華日前接受媒體訪問稱,需視乎市面替代品可負擔程度、成熟程度、科技進度及業界使用體驗等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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