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男警涉今年強姦21歲女子,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次提堂。控方透露打算「唔告強姦」,改控「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他人進行非法性行為」罪,並可能加控其他控罪,惟要待索取法律意見才確認處理方式。裁判官水佳麗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6日再提堂。已還押5個月的被告獲准以現金10萬元、父親人事擔保10萬元保釋候訊,其間不得離港、不得接觸證人,每天須到警署報到。
相關字詞﹕粉嶺裁判法院 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 作出非法性行為 警員犯法 強姦
【明報專訊】男警涉今年強姦21歲女子,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次提堂。控方透露打算「唔告強姦」,改控「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他人進行非法性行為」罪,並可能加控其他控罪,惟要待索取法律意見才確認處理方式。裁判官水佳麗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6日再提堂。已還押5個月的被告獲准以現金10萬元、父親人事擔保10萬元保釋候訊,其間不得離港、不得接觸證人,每天須到警署報到。
相關字詞﹕粉嶺裁判法院 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 作出非法性行為 警員犯法 強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