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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案 次被告手機曾洽購化學品

【明報專訊】《反恐條例》第二案,8人涉2020年初新冠疫情期間策劃3次爆炸,昨在高院第20天審訊。根據警方檢取的手機對話,次被告李嘉濱涉用微信聯絡內地化學物料公司,商討將鎂粉和鋁粉運送來港。內地公司起初表示「沒有備案這邊不能銷售」,李提議「一點一點運」,雙方終確認訂單。此外,警員供稱從明愛醫院的閉路電視片段認出李嘉濱,因李走路時雙手搖擺,形容感覺似「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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