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被告王帝俊另被控一項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在囚倉一次聚賭被揭發後,以2000元酬勞另一名囚犯代自己頂罪。法官謝沈智慧於判辭指出,該名疑「頂包」囚犯於庭上口供不盡不實,雖然他與王同倉兩個月內便有金錢交易確實可疑,惟考慮沒有證據指該筆款項與「頂包」有關,遂裁定相關罪名不成立。 相關字詞﹕罪名不成立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頂包 塘福懲教所 在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