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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認專欄鼓勵抗爭 僅指有人身處運動中

【明報專訊】黎智英昨作供確認,《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同事曾開會討論如何應對,但指部分提出的建議無法真正解決問題,國安法下有些新聞原則未能嚴格遵從。辯方另展示黎的專欄文章,其中講及市民應身段柔軟,以不同行動爭取抗爭力量;黎庭上否認鼓勵外國制裁,但承認希望運動採其他方式。法官質疑黎是否鼓勵抗爭,黎稱只是帶出仍有人像他一樣身處在運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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