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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第二案 認被告戴口罩髮遮眉 警員否認看不清容貌

【明報專訊】《反恐條例》第二宗案件,8人涉2020年初新冠疫情期間策劃3次爆炸,昨於高院踏入第8天審訊。有監視警員供稱,被告何卓為在原定行動前與其中3名被告見面後上私家車,把釣魚箱和魚竿放上車。另有監視警員證供顯示,何到訪多間釣魚用品商店,以及曾與被告何培欣攜釣魚箱上遊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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