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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何桂藍提上訴 至今第五人

【明報專訊】民主派「35+」初選案本月19日判刑,45人因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繼日前4名不認罪被告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高院文件顯示,被判囚7年、眾被告中唯一不求情的前網媒「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亦提出上訴。何曾被法官形容為「最激進參選人之一」。司法機構網頁暫未定下聆訊日期。

上訴人何桂藍早前被判囚7年,連同周二(26日)就定罪和刑期申請上訴的4名被告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及余慧明,至今共5人提出上訴,他們審訊時皆不認罪。

法官在裁決形容,有份簽署「墨落無悔」的何桂藍為「最激進參選人之一」,指她重申利用立法會選舉觸發憲制危機,無疑與戴耀廷提倡的相同,且未有在抗爭派記者會反對岑敖暉談及的否決權。法官本月判刑時將其量刑起點定於7年,她選擇不求情,無減刑因素,為抗爭派中繼鄒家成7年9個月刑期第二重的被告。

【案件編號:CACC 2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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