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獸醫去年在診所為狗打針時用金屬摺梯推撞、插嘴和扯高狗帶,致狗失禁和一度昏迷。獸醫否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溫紹明拒絕接納他為盡快完成注射而犯案的辯解,斥他情緒失控,違背專業,對有生命、有感受的動物作出殘酷對待,判獸醫入獄3個月。
被告謝皓鈞(現年31歲)被控於2023年6月2日,在荃灣「一愛寵治療中心」殘酷虐打及嚇狗,導致牠受到不必要的痛苦。被告已遭即時解僱及被捕,他在審訊中供稱,案發時以金屬梯固定狗的位置,以盡快替牠注射心絲蟲針,防止牠攻擊自己和撞向鐵籠內其他動物。裁判官稱若被告說法屬實,應將梯擋在牠面前,而非插入狗嘴;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情緒十分失控,更對狗大喊「你同我鬥惡?」
裁判官指出,狗注射時因痛楚掙扎不難理解,惟狗無攻擊動作;縱會攻擊,已戴上口罩的狗構成傷害亦有限,認為被告才是攻擊的一方。裁判官稱狗失禁明顯極惶恐,受襲後更暈倒,裁定被告使用的暴力和手段不必要、極端,純為泄憤。裁判官並批評被告作為專業人士,無好好對待照顧對象,違反操守和誠信。
官拒索社服令報告 斥無悔意
裁判官拒絕辯方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的提議,指即使被告背景良好,但他審訊後被定罪,無流露悔意,決定判處即時監禁,反映法庭不姑息犯案行為。辯方求情稱狗無嚴重傷勢,現已完全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