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踏入第97日審訊。黎供稱,他2019年跟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會面時,無向對方提及制裁,惟辯方引述一篇《蘋果》報道,指黎曾在會面提出美國可制裁有份打壓社運的人,最終黎表示「事件被報道出來,就是事實」。另外就壹傳媒「飯盒會」的編採指示提問,法官曾質疑黎曾要求《蘋果》報道《南華早報》不會報道的新聞,「這屬編採政策,對嗎?」黎重申《蘋果》的價值觀跟港人相符,因此沒必要制訂編採政策。
原供稱會面不曾提制裁
黎智英昨日接受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時表示,2019年7月他跟助手Mark Simon前往華盛頓跟蓬佩奧見面,但Simon不獲准進入會面房間,需在門外等候,會上亦無記者在場,會面期間只得他和蓬佩奧共處一室。黎續說,若他無記錯,他不曾於會上提及制裁。
不過,辯方引述2019年7月25日刊出的一篇《蘋果》報道,指黎智英訪美後於一個網台節目稱,他曾被蓬佩奧問及「美國可以怎做」,黎答謂美國可制裁有份鎮壓和打擊社運的香港和內地領袖。庭上黎智英最終說:「事件被報道出來,就是事實。」法官李運騰追問黎是否無理由懷疑上述《蘋果》報道內容的真確性;黎同意。
編輯室約章「與我無關」
另一方面,辯方續就《蘋果》運作及編採事宜提問,指時任《蘋果》副社長、認罪被告陳沛敏早前供稱《蘋果》內部有一份「編輯室約章」。黎表示,他不曾着陳沛敏起草該約章,自言在庭上才首次接觸該文件,「這與我無關」。
黎又自言不曾在壹傳媒「飯盒會」下達編採指示,重申《蘋果》核心價值與港人持有的價值相符,「我們假設他們(《蘋果》員工)心中的價值觀跟與我們相同」,因此不必制訂編採政策。
法官杜麗冰質疑,黎曾要求英文版《蘋果》報道《南華早報》無報道的新聞,「這屬編採政策,對嗎?」黎重申《蘋果》方針跟港人價值觀相符,因此《蘋果》不曾以書面形式列明編採政策。法官李運騰接着問黎曾否就報道角度下指示,黎說「這是做不到的」,因為人人撰文風格不同。
認起用熟中共作者 停刊港獨者文章
此外,黎確認曾建議起用作家顏純鈎為《蘋果》作者,因為顏熟識中共;黎另稱,他曾提出採用時事評論員桑普的文章,但後來他從時任壹傳媒行政總裁、認罪被告張劍虹獲悉桑普曾主張港獨,此後《蘋果》便不再採用桑普的文章,重申《蘋果》不會刊登倡議港獨者的文章。
辯方關注黎智英曾否協議《蘋果》高層和涉案公司被告發布煽動文章,黎強調「他們發布任何東西時不用得到我同意」,並重申《蘋果》發布的刊物應屬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