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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獲2億公帑 研發院公幹超支欠審批 CEO可「自己批自己」 研發項目5年不達標

【明報專訊】審計署昨日發表新一份審計報告,點出多個機構行政管理及批款程序出問題。其中提到近年獲政府年均資助2億元的「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有員工9次無尋求批准下以個人原因延長公幹逗留,時任行政總裁及員工10次公幹的酒店住宿費超額,最高涉逾8萬元;行政總裁膳宿津貼如需額外申領,可由行政總裁自己批准等。報告又指出,過去5個年度研發院已開展及完成項目的數量均未達標。

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NAMI)於2006年成立,為科大附屬機構,獲創新科技署指定為納米技術和先進材料的研發中心,現任董事局主席為鄭淑嫻,行政總裁為馮振宇。審計報告提到,研發院營運成本由創新及科技基金撥款資助,截至今年7月31日已批出逾15億元,基金將承擔其營運至2028年3月31日。

針對研發院企業管治,報告指出2019/20至2023/24年度的20次離港公幹旅程中,有同一員工9次無尋求批准下以個人理由延期逗留,其中3次交通費超額,當中兩次由研發院支付,員工及後才償還超額的交通費。審計署發現該員工分別獲批公幹旅程及其後放年假,但無就更改公幹旅程安排尋求批准。

前CEO 7次宿費超額 有員工九度擅自延長行程

報告另指,研發院近5年間的30次公幹旅程共涉100萬元膳宿津貼,其中10次旅程的酒店住宿費超額,有7次涉及時任行政總裁,超額最多一次涉款82,644元,同由研發院承擔。研發院在報告解釋,數名員工需入住與活動相關的指定酒店,又或大型國際活動舉行期間酒店住宿價格波動而超額。

報告續指,研發院無指引列明行政總裁申領膳宿津貼及酬酢開支由誰審批,兩者實際由其下屬首席營運總監或首席技術總監批准,行政總裁甚至可自行批准申領超額的膳宿津貼。

審計署亦分析研發院近5年的已開展及已完成項目,發現兩者均未達標,每年的已完成項目平均比目標少17個;已開展項目則5年中有4年未達標,年均比目標少8個。同期業界贊助亦逐年下跌,對獲批項目開支的佔比由2019/20年度的30.8%跌至2023/24年度的22.5%,每年平均較目標少3.1個百分點。營運開支則逐年上升,惟研發院對本港生產總值的貢獻下跌,跌幅為本港5所研發中心最多,5年間由約15.3億元跌至約10.9億元。

研發院在報告回覆稱,會加強基於個人理由更改公幹旅程安排的指引、涉及行政總裁申領膳宿津貼及申領酬酢開支等的指引,亦會積極尋找業界合作,加強商品化工作。

董事:大部分已改善 議員:成本效益不理想

研發院董事歐楚筠回覆本報查詢稱,董事會知悉審計報告內容,並同意建議,當中大部分已作出改善。她無回應報告提出的管治問題等是否曾在董事會討論。

科技創新界議員邱達根稱,相信政府資助的研發院應規管行政總裁的公幹開支,如有遺漏應作修改。他同意研發院目前成本效益不理想,同時稱在目前經濟狀况下難獲業界贊助亦能理解。

明報記者

(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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