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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覆核強迫勞役案 准終極上訴

【明報專訊】一名英籍僱主涉嫌非禮外籍女傭,外傭申請司法覆核,稱警方沒充分調查她是否人口販賣及強迫勞役的受害者。外傭在高院原訟庭勝訴後,上訴庭裁定政府部分上訴得直,外傭就強迫勞役立法的爭議申請終極上訴,昨獲上訴庭批出上訴許可。

申請人「CB」疑2018至2019年遭英籍僱主非禮,僱主原審裁定非禮罪成,上訴後罪脫;答辯方為警務處長及律政司長,保安局長被列為有利害關係方。

CB一方要求終院釐清,當局調查她是否強迫勞役受害者時失誤,是否與現時無特定法例針對強迫勞役有因果關係,以致政府須制定針對強迫勞役的特定罪行,符合《香港人權法案》第4條的責任。上訴庭首席法官潘兆初、法官區慶祥和林雲浩在判辭表示,此問題牽涉重大法律觀點,具合理可爭辯之處,批准CB上訴至終院。

CB提出其他問題,包括政府有否履行積極責任,為人口販賣及強迫勞役受害人提供有效保護,以及港府提供保護的範圍有多大。惟上訴庭表示,有關問題未曾在上訴庭討論,而且過分抽象和籠統,拒絕給予上訴許可。

原訟庭法官原先裁定,警方沒充分調查CB是否人口販賣及強迫勞役受害者,事件反映現行法例沒針對強制勞役,導致警方未能履責。上訴庭則裁定,無證據顯示警方在CB案的失誤是普遍現象,法庭須小心謹慎,不應僭越立法者的角色,裁定政府部分上訴得直。

【案件編號:CACV 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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