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員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誣衊已故露宿者「阿十」藏毒案審結,其中6警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及判囚;同案聲稱被警員毆打的另一露宿者阮文山,法官認為其證供不可信,裁定涉事警員傷人等罪名不成立。案件判決後,因另案剛刑滿出獄的阮文山稱裁決「唔係好公平」。對於法庭在阿十離世後才還他公道是否太遲,阮稱「好人呢,有好報嘅」,相信「天有眼」。
現年67歲的阮文山,1982年以越南難民身分來港入住難民營,至2000年難民營關閉,他繼續留港並組織家庭,10多年前跟太太離異後輾轉露宿街頭。他稱多年來一直不見警察毆打露宿者,亦不曾被警員砸爛家當。
阮文山今年1月作供時稱,在2020年2月4日曾遭數名男警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要求他「揸住把刀」,他拒從後被拖到某處拳打腳踢;20天後、即2月24日,涉事警員到通州街公園打爛露宿者家當,包括罐頭和豉油樽。不過法官因阮的證供不盡不實等原因,最終裁定襲擊阮的警員等罪名不成立,兩名警員無罪釋放,而6名警員則因涉誣衊另一露宿者Le Van Muoi(阿十)藏毒,以及遮蔽公園閉路電視鏡頭,被裁定罪成及判囚2年1個月至3年5個月,當中3人不服定罪及判刑申請上訴。
自言「唔係好人」 但庭上說事實
對於裁決結果,阮文山稱自己雖然「唔係好人」,但在庭上說的都是事實,對裁決結果感不快,希望再次公告事件。受訪期間不時要別人複述問題的阮文山亦談到,在庭上供述事發過程「有啲困難」,又形容辯方質疑他「屈阿sir」的說法「難聽」,重申「唔會屈警察話呢樣嗰樣……」。
至於阿十被誣衊藏毒一事,阮文山稱當時無目睹事發經過。當被問到法庭在「阿十」離世後才還他公道是否太遲,阮稱「好人呢,有好報嘅」,相信「天有眼」。
阿十離世後討回公道 「好人有好報」
阮文山早前因一宗販運危險藥物案被判囚,上月底出獄後,選擇重返通州街公園露宿,因該處有朋友一同聊天和下棋。談到未來打算,他說:「我都唔知,我都係日日都係咁過……𠵱家我都未有屋住,喺度(公園)坐囉、喺度瞓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