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綜援計劃下的「就業支援服務」將於明年9月結束,勞福局昨稱社署明年10月起將以試驗形式,推行為期兩年的「失業受助人士支援計劃」,要求15至59歲的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參加由營辦機構安排的「無償工作」,每周一次、每次至少一小時,直至覓得有薪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否則參加者及其家庭將一併被扣7日綜援金。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認同需改革協助失業人士就業的安排,但強調受助者亦有權利及尊嚴,建議提供工作選擇及考慮發放津貼,「並非領取綜援就什麼都要去做」。
現有就業支援服務未達目標
社署2020年4月推出為期5年半的「就業支援服務」,為失業綜援人士提供密集輔導服務,截至今年9月底,非政府機構分別協助22.8%及17.9%計劃參與者覓得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達1個月及3個月,少於合約指明的至少25%及20%目標。社署將試行「失業受助人士支援計劃」取代「就業支援服務」。社署助理署長(社會保障)馬秀貞稱,15至59歲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中,逾半是50至59歲,年齡較高、學歷或技術較低,期望新計劃定位更具針對性,幫助求職意願較低者。
議員倡津貼 勞福局:機構都有投入
昨在福利事務委員會,不少議員關注無償工作安排,勞工界議員周小松稱「勞動有價」,質疑提供工作的機構會否因而獲得受助人無償的勞動力。勞福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陳雅詠回應,署方不會向提供工作機會的機構收取金錢,認為相關機構甚至要付出人力,監督受助人做清潔或物資整理等工作,「對他們而言都是有一個投入」。副勞福局長何啟明說,受助人所領綜援屬於滿足基本生活條件的資源,對無償工作獲津貼「有個疑問」,同時強調受助人仍有其他途徑獲津貼,舉例參與僱員再培訓局課程。
「就業支援服務」2020年4月推出,馬秀貞透露截至今年9月底,相關計劃共執行約4000次罰則,涉約2300人。至於新計劃的工作安排,她指人員會與參加者商量和安排。
社協籲在職培訓形式 安排社工協助
社協副主任施麗珊贊成鼓勵失業人士工作的計劃,但稱相關工作須以實習或在職培訓形式,並安排社工因應受助人情况,提供相應培訓或職業建議,才能有效協助受助人重投職場。她指不少失業人士有舊患或痛症,但嚴重程度並不足讓醫生發出證明讓其領取傷殘津貼,故只能領取失業綜援;而市場能提供予低學歷或低技術者的工種,大多長工時及長時間站立,期望市場調整,舉例縮短清潔工的工時,令失業人士有更多選擇,並填補市場人力不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