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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查詢內地澳門 一年揭16戶申公屋瞞報物業

【明報專訊】房委會近年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房屋局長何永賢昨日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今年截至9月底因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而被收回的公屋單位有約1400個,提到房屋署過去一年致函內地不同省市及澳門機構,獲確認16個租戶申請公屋時瞞報在內地擁有物業,有關租戶獲「遷出通知書」。

9個月收回1400伙 兩輪申報4000戶交樓

何永賢表示,房委會已加強公屋申請人關於內地擁有物業方面的抽查,未來會更積極與內地部門及相關機構溝通,以「更便捷」獲取公屋申請者及租戶有關擁有內地物業的資料。

立法會議員劉業強提出書面質詢,關注當局有何措施跟進及防止公屋租戶虛報入息或家庭資產總額,以及在內地或海外的物業情况。何永賢回覆,房委會去年10月起推出多項新措施,包括要求住戶由入住開始每兩年申報一次居住情况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截至今年10月首兩輪申報的約34萬住戶中,約4000個住戶因不同原因主動交回或被收回單位。

何又表示,過去兩個財政年度房委會共收回5000個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單位,因違反《房屋條例》遭檢控的個案有389宗,其中344宗罪成,7名住戶被判監或緩刑,最高囚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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