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私人大提琴男導師去年向家長隱瞞買琴折扣,騙取差價6300元,他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指被告「故意貪心」,不排除涉琴行協助,依案情可判監,惟考慮被告背景決定判處社服令。
辯方昨指被告何嘉洋(30歲)的社服令報告正面,被告自小安分守己,未曾犯事,願意接受任何社服令時數,承擔罪責。
案情指被告2023年6月建議一名家長購買新的大提琴應付音樂考試,稱折實售價24,300元。廉署調查發現涉案提琴原價3.9萬元,琴行以1.8萬元售予被告,被告賺取差價6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