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1歲小學男教師被指去年於天水圍某小學校內觸摸兩名小五女學生胸部等,另要求其中一人坐他腿上。該教師昨在區域法院否認4項非禮罪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控方開案陳辭提及,被摸腿及摸胸的事主曾在微信講述事件,被告向着目睹部分事件的兩名學生稱,很多留言批評他「變態」,着兩學生還他清白。
被摸胸腿 事主微信揭發
控方開案陳辭稱,2022/23學年,被告王輝文為事主X(11歲)和Y(12歲)的常識科和資訊科技科老師。2023年3至4月某日常識課期間,被告着X坐在他大腿上,X兩度拒絕,被告接着將X拉到他腿上。X尷尬故沒站起,之後被告把手放在X大腿上左右移動8至9秒。
同年4月某日,另一事主Y在課室參與活動期間,向被告問及一條關於功課的問題,其間被告右手指着課本,左手搭在Y肩膊,又將左手探入Y衣服內,用手掃Y胸部1至3分鐘。當時Y感到害怕及往後縮,同時稱「懂得做功課了」,其後被告縮手。
至5月19日,被告安排X與學生A和B放學後在課室商討設計比賽事宜。課室內被告再着X坐在他大腿上,X恐被責罵故遵從,之後被告用手輕撫X的腳和腰各3至4秒,另兩度揑X的腰部。當時A和B皆目睹X坐在被告大腿。
同日稍後,A和B離開課室,之後X再應被告要求坐在他大腿上,被告另把手指伸進X胸圍觸摸其胸部下方。X對被告的行為極度不滿,最終在微信述及被摸胸及摸腳。
3日後,被告向A和B稱,X於微信講述被摸一事,亦有很多留言批評他「變態」,着A和B還他清白。其後,X的文章引起校方注意,X和Y亦向社工講述事件,被告向社工否認犯案。被告於5月31日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