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居港55歲菲律賓裔男子轉讓身分證及銀行戶口,協助不可受僱的人從事非法工作,藉此圖利。涉案菲漢分別被控非法轉讓身分證罪及洗黑錢罪,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15個月。
入境處反偷渡情報局高級入境事務主任黃芷葶稱,該處早前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於餐廳拘捕4名從事清潔工的逾期逗留外傭,外傭在應徵時使用他人身分證,冒充他人身分工作。由於多人以同樣手法求職,該處跟進調查後發現,有人借出身分證給外傭或持「行街紙」者求職,並借出銀行戶口予黑工出糧,每月收取2000元報酬,而案中黑工每月亦可從非法工作取得約1.8萬元收入。
月酬2000 黑工月入1.8萬
入境處先後拘捕本案男被告及屬香港居民的菲律賓裔女子。調查發現男被告透過女子安排,將自己身分證及銀行戶口轉讓予該女子持「行街紙」的印度籍丈夫求職、工作及收取薪酬。涉案女子今年4月已被裁定非法轉讓身分證、串謀使用他人身分證、洗黑錢及串謀洗黑錢等8項罪名成立,判監36個月,其丈夫亦因從事非法工作及串謀使用他人身分證,判監15個月。
入境處提醒僱主查閱求職者的身分證時須核對身分證上資料及樣貌;而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將身分證轉讓給他人使用、保管或管有他人身分證,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