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二

消委驗12款洗衣香珠 全含致敏物 10濃度達歐盟須標示程度 港未規管籲政府檢視

【明報專訊】近年不少人洗衣時會加入清香珠,為衣服增添香味。消委會抽驗市面上12款衣物清香珠產品,發現全部樣本均驗出不同種類和濃度的香料致敏物,其中內地山姆品牌的清香珠更驗出含8種致敏物。有10個樣本驗出達歐盟《洗滌劑條例》規定須標示的濃度,惟本港目前未有相關法例,僅一款有標明。消委會期望有關部門抽查各類清潔劑和洗滌用品,評估所含香料致敏物濃度並審視規管需要,適時就有關產品設適當的安全和標籤規定。

山姆品牌驗出8種 共4款含難降解化合物

消委會從超市、家品店及網上商店購買12款衣物清香珠檢測,每瓶售價38至179元。結果發現,全部樣本均檢出香料致敏物質,總量由0.0023%至0.672%不等。當中11款同時檢出3至8種致敏物質,以山姆Member's Mark By Sam's Club樣本檢出香料致敏物最多,總量為0.3691%。檢測亦發現,含有不同顏色清香珠顆粒的樣本所檢出的種類普遍較多,雙色樣本平均檢出6種,而單色顆粒樣本則平均檢出接近4種。

另外,山姆及另外3款品牌紡優美、AW、DoDoME的樣本檢出麝香化合物「佳樂麝香」,含量由0.14%至0.73%不等。消委會表示,佳樂麝香不易被生物降解,對海洋生物有高度毒性,若排放量持續增加或危害海洋生態。

消委會稱,本港目前未有法例規定家居清潔或洗滌用品須標示香料致敏物質,若參考歐盟《洗滌劑條例》規定,26種香料致敏物質的濃度若超過0.01%,便須於產品標籤標示,以防過敏反應及相關症狀。

若按歐盟規定,是次抽檢中有逾八成(10款)樣本達到要標示的水平。不過,只有一款樣本於標籤有所提及,但沒具體說明相關香料物質。

消委倡先試白醋梳打粉去異味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由於清香珠使用時會經清水稀釋,估計致敏物含量未會造成太大影響,但強調市民應「用得其所」,幼兒、孕婦、皮膚敏感或患濕疹人士更應小心挑選。她建議消費者,若使用目的是去除異味,可以較環保方法嘗試,如以梳打粉或白醋浸泡衣物,之後再決定是否需要使用衣物清香珠。

明報記者

(消委報告)

相關字詞﹕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