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競爭事務委員會昨展開執法行動,根據法庭手令搜查6個處所,包括一間資訊科技服務供應商的註冊地址及5人的住所。案情稱,涉案公司及人物向申請「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的企業提交物流科技方案的報價時涉嫌圍標、合謀定價、編配顧客及交換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違反《競爭條例》下「第一行為守則」。
競委會昨公布,早前接獲生產力促進局轉介個案,稱先導計劃部分申請有可疑。競委會信納個案存合理懷疑有違反競爭守則情况,將個案提升至調查階段。
搜一IT公司地址 5人住所
昨日執法行動中,競委會除執行搜查令,亦行使《競爭條例》其他強制權力,要求有關各方交出文件和資料及出席競委會聆訊,提供個案相關資料。競委會稱因仍在調查,現階段不會就行動進一步評論。
政府2020年10月12日推出「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鼓勵物流業透過科技應用提升效率及生產力,由生產力促進局提供秘書處服務,並成立包括工商及專業界代表的管理委員會審批申請。運輸及物流局今年初將每間申請企業的累計資助額上限由100萬元增至200萬元,並擴大資助範圍至環境、社會及管治科技方案和應用服務。
翻查資料,曾有4間公司及3人涉在創新科技署「遙距營商計劃」189份申請中掩護式投標,協助其中兩間公司中標成為服務供應商,獲批政府資助共約1300萬元,競委會去年3月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今年與其中3間公司及一名董事達成和解。所有答辯人須支付罰款約170萬元、競委會訟費及調查費用,其中一人被取消在任何公司出任董事的資格,為期兩年。
競委會昨提醒,所有企業絕不可與競爭對手圍標、合謀定價、瓜分市場或交換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