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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屍案控辯就殺兩童動機存分歧 官押後判刑

【明報專訊】六旬漢懷疑女友有外遇,又疑不堪她長期言語侮辱,在大埔劏房亂刀斬傷對方三母女和縱火,導致3人死亡,他否認3項謀殺罪及1項有意圖而縱火罪受審,陪審團上周裁定他3項謀殺罪不成立,3項誤殺及縱火則罪成。控方昨日在高等法院陳辭稱,單位在起火一刻,被告已有意圖使兩名女童死亡,陪審團就二人的誤殺裁決不可能基於意外致死。法官需時考慮量刑,押後至11月29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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