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屯門某唐樓單位一對租客因欠租,今年3月被業主趕走,清潔工打掃時在單位發現兩個透明玻璃樽,內有嬰兒狀物品。警方拘捕兩名嬰兒的親生父母,為涉案租客,二人早前承認兩項阻止埋葬屍體罪,昨同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禁9個月。裁判官指兩名被告伙同犯案,了解阻止埋葬屍體的詳細步驟;二人用器皿裝載死者是對他們不尊重,亦阻礙警方查找嬰兒死因。
男被告林梓漢(24歲,倉務員)及女被告周櫻鏵(22歲,公關) 被控於2022年某日在天水圍田廈路廈村一間鐵皮屋阻止埋葬一名男嬰的屍體,以及於2023年某日在屯門美恆樓一單位阻止埋葬另一名男嬰的屍體。
伙同犯案阻埋葬 官指不尊重死者
案情顯示,兩名被告為屯門美恆樓一單位租客,因無按時交租,業主今年3月5日聯同地產經紀進入單位要求二人離開,林在單位內遺留一些個人物品。同月8日清潔工在單位內發現兩個透明樽,內有嬰兒狀的物品,遂報警處理。警方確認為兩具嬰兒屍體,另在單位內搜出酒精。
林警誡下稱,前年周在家中流產,她自行生產和剪掉臍帶,林見男嬰無生命迹象,從網上搜尋保存動物屍體的方法,並在附近藥房購買高濃度酒精混入樽內,放入男嬰。去年第二度懷孕的周告訴林她不想有小孩,因「未玩夠」,周遂服用墮胎藥。
官:雖稱流產與吸毒無關
製成樣本令死因不明
隨後周肚痛並產下另一名男嬰,二人購買樽和酒精,放入男嬰,兩具屍體一同放於牀下。周於警誡時說,兩名男嬰出生時已死亡,她曾問林需否報警,林拒絕,擔心報警會失去屍體。驗屍報告確認兩名男嬰胎齡分別26周和28周。
裁判官判刑指兩被告經評估有吸食毒品,而兩名男嬰的毒理報告顯示他們的肝臟有可卡因成分。雖然周稱她流產與吸食毒品無必然關係,但被告犯案有可能是為了隱藏其他罪行,例如謀殺,二人將男嬰放入器皿製成樣本,令他們死因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