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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刑檢制裁 禁參選中大校董 僱員代表明年1月投票 學生校友3席未有選期

【明報專訊】中文大學校董會改組後正值過渡階段,迄今尚未選出職員、學生及校友共5席代表。中大校董會昨公布,明年1月舉辦選舉,選出教務人員及非教務人員代表,本科生、研究生及校友共3席代表的選舉則未有日期。中大要求,所有參選人須守法,不曾刑事起訴或定罪,亦沒受任何政府機關制裁。

立法會去年11月通過改組中大校董會,校董人數減至34,迄今尚欠5席,有待選舉產生。中大校董會昨致函全體職員,公布「全職僱員成員選舉」詳情及日程。按照日程,大學全職僱員可於下周五(15日)起的兩周「提名期」推舉候選人,至明年1月20至22日「投票日」電子投票,暫定1月24日前公告選舉結果(見表)。

參選職員學生須無大學處分

中大校董會亦上載「校友、僱員及學生之大學校董會成員選舉規則」,列明所有參選人須具備「良好的社會地位(good social standing)」,包括但不限於守法,並不曾在香港或其他地區遭受任何刑事起訴或定罪,或受到任何政府機關的制裁;其中參選的職員及學生更須沒有大學紀律處分,並願支持校董會工作,包括擁護大學使命及願景、過往曾服務中大社群等。

所有候選人須於提名表格申報不曾被起訴、定罪、制裁或紀律處分,並得到一名提名人及30名和議者簽署支持。根據「選舉規則」,選舉管理委員會及選舉委員會等將核實及評核各個候選人,才確定其參選資格。校董會將分別在下月20日公布「獲接受的提名」名單,待他們決定不退選,至下月30日公布「最終參與選舉的候選人名單」。

可透露政黨 不應被視作代表

競選期間,候選人可透露其協會、社團、工會或政黨背景,但不應或被視作有關組織的代表,或獲他們授權。候選人更不能發表或做出任何損害大學或校董會聲譽的言論及行為,所有競選活動亦必須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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