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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代表自行鋸枯樹砸斃 地署指承辦商意外當天交勘察報告

【明報專訊】大埔梧桐寨村前年有枯樹塌下部分樹木,砸斃自行鋸樹的村代表丘玉生。具樹藝師及監督資格的承辦商職員供稱,涉事樹木是實木無腐爛,不會自然倒下,事發時樹底鋸斷凌空架在另一樹杈,可能壓斷另一棵樹,指屬非正規做法。地政總署證人指出,承辦商事發當天逾時呈交3份勘察報告予署方。

事主丘玉生(終年64歲)2022年10月28日遭樹木擊中倒地不治。地政總署承辦商東方綠化有限公司(下稱東方綠化)為利害關係方,東方綠化分判商為龍山樹木及環境建設有限公司(下稱龍山)。

親友質疑地署「推晒畀承辦商」

地政總署高級地政主任譚偉棠供稱,2022年8月及10月收到針對涉事樹木共3次投訴,東方綠化逾時在10月28日提交3份勘察報告予署方,超過合約規定。根據合約,承辦商須在勘察後3個工作天內呈交報告。譚表示有追問東方綠化回應,對方稱每年8至9月是修樹高峰,加上新冠疫情導致遲交報告。

譚續稱,署方定期評核承辦商表現,影響日後招標,去年實施新罰款機制後情况改善。譚說移除樹木要有相關資格,一般市民不可自行處理,漁護署或會執法。事主胞兄庭上指出承辦商稱一早交報告予地政總署,質疑署方出事後「推晒畀承辦商」,譚否認,稱事發後才收到報告。

兼任東方綠化及龍山項目經理的何家健供稱,收到投訴限於14日內勘察,一個月內交報告,他不同意合約指定勘察及交報告在各3個工作天內完成。何解釋,疫情及接手合約令投訴累積及遲交報告,又指當年處理的個案約5800宗,比合約所指超出近1倍。被問到安全移除樹木的做法,何稱應由上而下鋸樹。

另代表承辦商的大律師陳辭指出,事主出於好意鋸樹,但行為高危及需專業資格,該樹沒短期倒塌風險,毋須即時移除,指事件屬意外。

【案件編號:CCDI 10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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