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二

認逼中學生鐵夾扯腳趾 護士囚20月 稱患對立反抗症 參加籃球隊遭事主欺凌

【明報專訊】年少時確診「對立反抗症」的25歲男護士疑在籃球隊遭兩名中學生排擠,因而強迫兩人用鐵夾夾自己的腳趾、再用力扯走,威脅稱倘不照辦兩人會被「搞」及被斬手腳。兩事主其後照辦導致腳趾流血,最終報警揭發事件。男護士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刑事恐嚇罪,被判監20個月。法官斥被告利用年輕事主不懂求助的弱點犯案,行為歹毒殘忍。

求情稱被同事排擠 官斥行徑殘忍

辯方求情稱,被告張鍵威(25歲,報稱護士)年少時確診對立反抗症(見另稿)及自閉症,當時沒正視及治療;被告在公立醫院實習期間被同事排擠,遂參加籃球隊減壓,但遭隊中的X和Z欺凌,最終犯案。暫委法官鍾明新判刑時批評被告行為可恥、卑劣、歹毒、殘忍,稱難以想像被告如何當護士。

根據「同意案情」,前年11月12日被告透過Instagram詢問當時15歲、讀中四的事主X「打波有無串人」,X起初拒絕回答,被告稱若X拒答,翌日會到學校門口等X,並說出X所讀學校名稱及表明「你準備畀人搞」。同時,被告提出若X願「夾自己的腳」,便原諒他所做的事,最終X答應要求。

視像通話威脅 倘不從「斬手腳」

同日,X跟被告視像通話,其間X按指示用鐵夾夾自己的8隻腳趾,用繩將該些鐵夾串起,然後一次過用力將鐵夾扯走。被告的要求令X腳趾多處擦傷及流血,X希望停止,被告稱若X停止便會到住所找他,X遂繼續傷害自己。同晚X在家人陪同下向警方報案。

至於另一事主Z,案情提到,前年11月27日被告透過Instagram詢問當時13歲、讀中二的Z有否欠人錢,Z承認欠同班同學金錢,被告遂稱Z需要受罰,並表明若Z拒從指示,便會到學校或住所找Z,還會斬Z的手腳。

中二生流血10分鐘 難忍痛告知父

由於被告能說出Z所讀學校名稱,Z非常害怕,跟被告視像通話期間按指示用鐵夾夾自己的8隻腳趾,再一次過扯走。Z數度重複前述行為後,腳趾開始脫皮流血,被告不許Z停止,Z遂繼續自我傷害。

同月28、29及30日,Z亦有按指示夾腳趾,其間一度流血不止達10分鐘。11月30日晚上Z痛楚難忍,遂向父親披露事件報案。被告同年12月被捕,當時在警誡下稱「阿sir,對唔住啊,我知道我咁樣嚇個𡃁仔係唔啱,畀次機會」。

【案件編號:DCCC 1330/23】

相關字詞﹕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