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年6月,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警司陸振中涉三度非禮醉酒女下屬,又於翌月飯局後襲擊同袍,案件昨在區院第19天審訊。人稱「光頭警長」的警署警長劉澤基供稱,被告在涉案飯局至少喝掉6杯啤酒,有輕微醉意,需同袍陪同離開,而被告返回警署後,座駕仍停泊在商場停車場,他遂協助處理。劉稱當時發現被告的委任證遺留車中,另目睹其中一名事主、督察蔡文浩手部「包到豬蹄咁」,但蔡不欲講述受傷原因,「淨係嘆氣」。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襲擊 非禮 危險駕駛 陸振中 警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