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女生在中學畢業6年後,聲稱經常見到女學生受制於只准穿校裙的規定,在冬天不夠禦寒衣物,遂決定為全港女學生發聲,入稟向她的母校提出司法覆核,要求修改只准穿裙子的校規。高院昨駁回其覆核許可,指她申請逾時,而且司法覆核不是為了處理公共機構內的微觀管理方式。 相關字詞﹕教育局 校服 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