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二

利用飛灰技術未成熟 擬混水泥固化再堆填

【明報專訊】除了爐底灰,焚化垃圾期間亦會產生飛灰。環保署表示,I.PARK1及I.PARK2於營運期間,每日分別會產生約90公噸及最多440公噸飛灰/空氣污染控制殘留物。

環署:封閉處理 與環境隔絕

環保署回覆表示,參考內地和其他地區經驗,目前將飛灰資源化利用的處理技術尚未成熟,因此會採用現時主流的飛灰處理方法,把所有收集的飛灰與外圍環境完全隔離,並於封閉系統內處理,使用水泥或化學品將飛灰固化或穩定化,而飛灰重量預計會增加約60%,在檢測符合焚化殘渣污染控制和毒性滲濾測試(Toxicity Characteristic Leaching Procedure (TCLP) tests)的限值後,使用有蓋貨車或貨櫃運送到指定堆填區棄置,以確保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

環保署又表示,長遠而言,政府會繼續留意飛灰處理技術發展,在技術條件成熟和符合成本效益的情况下,考慮將飛灰資源化利用。

東京焚化爐曾排水銀升要停運

環團倡做好源頭分類

綠惜地球助理環境事務經理陳永傑表示,飛灰是從焚化垃圾過程中排放的氣體之中分隔出來,當中含重金屬及有毒物質,包括致癌物二噁英,在固化後送到堆填區,關注如何確保不會污染周圍環境,希望政府加強向公眾講解。

陳永傑又說,無論爐底灰或飛灰,毒性取決於焚燒的垃圾,「10多年前,日本東京有焚化爐錄得排放水銀含量上升,一度要停運檢查,令社區出現垃圾堆積現象」,認為垃圾焚化前的分類回收必不可少,不應因為垃圾徵費暫緩而放軟手腳,若能做到源頭分類,不但可減輕焚化爐負擔,長遠香港亦未必需要第三個焚化爐。

(城市保育)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