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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產案姨母指官恩娜大罵外婆 官母不給飯吃

【明報專訊】藝人官恩娜的外婆勞笑鳳爭產案,官母和勞的「契仔」遭其餘3姊妹入稟,要求裁定勞授權契仔繼承遺產的遺囑無效,案件昨在高院續。勞笑鳳長女供稱,母親與官母同住後曾探她,母親先後控訴官母不給她飯吃,以及外孫女官恩娜曾來電大罵她一頓。長女指母親不想寄人籬下、看人面色,「輩分咁低嘅人,個孫都鬧到佢狗血淋頭」。

原告為勞笑鳳長女麥銀娣、三女麥麗萍及么女麥美華,被告為次女即官恩娜母親麥銀麗和勞笑鳳「契仔」馮明業。長女麥銀娣昨續作供,指母親視錢為最重要的事,經常告誡她和妹妹「世上沒有免費午餐」,自己的財產要自己控制。母親為人節儉,「唔會使錢喺人哋身上」,但願買保值的東西,曾從連卡佛買陶瓷擺設。自父親1996年離世後母親獨居軒尼詩道物業,她享受一個人生活,獨而不孤,不覺無子是人生遺憾。

2011年起勞因身體問題搬到雞嶺與麥銀麗同住,長女指翌年3月,她與兩名原告探訪母親,母親看見她們時感高興,問母親生活是否安好時她欲言又止,生怕在旁的契仔馮明業聽見。隨後母親說起麥銀麗的不是,指對方不讓她吃飯,馮喝斥「你再講吖,你再講我就唔會再幫你,你自己同阿麗解釋」,母親表現驚慌,便轉移話題。

被問有否邀母同住 原告稱各有困難

長女稱探訪期間,母親提及她以「長命契」方式與官恩娜胞兄官仲銘聯名購買粉嶺萬豪居物業,長女指「長命契」對母親和其他姊妹不公平。被告方質疑若勞與麥銀麗同住時受恐嚇,她理應立即告知長女,長女回答稱母親有用身體語言反映她感驚恐。長女續稱,因母親驚慌的表現,她短時間內再探訪,母親眼泛淚光提及官恩娜曾致電大罵她一頓,態度兇狠,惟無透露詳情,長女估計與自己先前探訪有關,又認為官恩娜在分產一事上有得益,因母親曾將物業抵押,其中一名借款人為官恩娜。

被告方指出,長女在第二次探訪時與勞就萬豪居物業業權爭執,其後勞不欲再與麥聯絡;長女否認,稱「根本冇可能有咁嘅事」,又稱母親一直「想有自己門口」,望搬離雞嶺到萬豪居,避免看人面色。至於3名原告有否邀請勞同住,長女稱她們各有困難。

【案件編號:HCAP 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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