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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區手記:不敢扶 /文:尚東美

【明報專訊】最近在網上看到不少諸如大媽坐巴士一人霸兩位、阿叔「打尖」惡言相向的新聞,是不文明現象增加,還是過去也有不少,只是沒人揭發?但比起打尖霸位,有一則新聞卻深深吸引筆者。綜合網上引述當事人稱,去年10月當事人在地鐵站好心拍醒一名跌倒暈低的阿伯,阿伯醒來後卻指被當事人推跌,還入稟要求賠償。事發位置正好是閉路電視盲點,因此事件變成「羅生門」。

中立而言,外人沒法判定阿伯是誣告或誤會,也不能單靠一面之辭認為當事人是冤枉還是逃避責任,然而事件本身足以令筆者倒抽一口涼氣,十分在意法庭裁決。因事件不單令人聯想到2006年南京彭宇案,更重要是無論裁決如何,都或對香港社會帶來嚴重影響。

簡單而言,彭宇案是指2006年南京市民彭宇陪同一名跌倒的老太太前往醫院檢查,彭宇稱出於好心,老太太則聲稱被彭宇撞跌,更提出索償。最後法院裁定彭宇須負部分責任,補償老太太部分損失。還是那一句,外人沒法知道真相,但當時主審法官王浩一句「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導致18年來全國「不敢扶」的荒誕現象。

香港人很少有「不敢扶」的「危機意識」,因長久以來大家都講「信用」,不是我撞的,我好人我扶問心無愧;不是你撞的,你好人你扶我衷心感激。然而今次事件,不論訛詐或誤會,會否導致日後大家在街上見到有人跌倒,要先「警惕」注意四周有沒閉路電視或路人作證?做好心也要小心翼翼,還做不做好心?筆者希望只是自己過分敏感。

文:尚東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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