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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狎繼孫兼越柙 六旬漢警誠稱「一時鹹濕」

【明報專訊】六旬退休漢去年趁12歲繼外孫女睡覺時,拉高其上衣偷拍其胸部逾30張照片,其後又撫摸其胸,女兒大義滅親報警,還押期間他聲稱抽筋送院治療時鬆脫手銬離開返家,途中再被捕。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窺淫、非禮及逃離合法羈押罪,還押至10月8日判刑,以待索取事主創傷報告。

被告承認案情指出,被告T.F.W(64歲,退休人士)與妻子及繼外孫女即事主X同住深水埗區。去年3月22日凌晨3時,被告趁X在涉案單位睡覺時,拉高其上衣及胸圍,用手機拍攝其胸部;過程中X被弄醒,偷看一眼後假裝仍睡着。事發後X透過WhatsApp把事件告知當時同住的被告次女。

曾遭揭發承諾不再犯 3月後重蹈

同日晚上,被告次女發現被告手機存有約60張X的照片,當中包括約30張X的乳房照,以此跟被告對質。當時被告道歉,承諾刪除電話內所有X的裸照及不會再犯。

同年6月10日,被告趁X睡覺時,再將X上衣拉高至鎖骨位置,並用手指上下輕掃其右邊乳房約一分鐘,最終被告次女在同日報警。被告翌日被捕後在警誡下稱,當時因「一時鹹濕」,將X上衣及胸圍拉得更高及拍照。被告亦說,被次女發現後他已刪除所有照片。

醫院逃走 向家人求助被拒

6月21日,還押中的被告因抽筋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理,其間由兩名懲教人員看守、左手被手銬鎖在病牀圍欄。翌日凌晨4時,護士目睹被告離開病房並沿樓梯跑向地下,其時手銬仍鎖在病牀,沒解鎖或破壞痕迹。被告離開醫院後,乘的士前往深水埗,途中使用的士司機的電話致電妻子及長女求助,遭兩人拒絕,最終被告在住所附近被捕。他再次被捕後在警誡下稱當時「返緊屋企」。

針對案情,法官陳廣池關注被告是否同一日拍攝約60張涉案照片,認為若被告非於同一日拍攝,案情嚴重程度會不同。陳官又指出,部分涉案照片「睇落去」非事主胸部,而是她的私處。控方回應說按現有證據,被告是在同一日拍照,無法確認被告有否拍到事主私處。

【案件編號:DCCC 12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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