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沙頭角分區時任指揮官、警司陸振中涉三度非禮醉酒女下屬,翌月飯局後又襲擊下屬,案件昨在區院第17天審訊。有份出席飯局的警署警長梁志成供稱,他勸喻被告不要駕車時不可太惡、「夾硬嚟」,「唔夠膽做嗰啲嘢」,又指警隊中「階級就係階級,佢係你上司就可以操控一啲嘢,可以做一啲嘢影響你工作」。
被告陸振中(43歲)被控於2022年6月22日至翌日三度非禮女子X;同年7月15日,各一項危險駕駛、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普通襲擊罪,涉及X、督察蔡文浩和賴文顯。
警署警長吳偉華供稱,2022年7月15日收到督察蔡文浩來電,遂前往牽晴間停車場;被告將車駛至停車場閘口時,大聲喝罵他及其他人離開,X和督察賴文顯亦在車上勸喻被告不要駕車。當時被告情緒激動,貌似醉酒,吳勸告對方,形容自己「好難做」。吳隨後得知被告返回警署,並通知總督察黃燦熊;被告在辦公室裏,吳與黃曾拍門,被告起初沒有應門,其他同袍隨後亦有一同拍門。
辯方指出,當日被告特別着吳和另一名警署警長梁志成照顧X,梁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否則你會好多事,你唔好返差館住」,被告回應:「你𠵱家嚇我呀?做咩唔畀我返差館?」吳否認。
另外梁志成供稱,他一同勸喻被告時亦感「難做」,不可太「夾硬嚟」,控方追問是否指警隊階級觀念很重,梁稱「以我30年警務生涯都係」。
當日到場調查的軍裝警員余浩鈿稱,他與報案人溝通時看到被告登上的士,他嘗試阻止但被告沒有理會,其後現場的警署警長劉澤基說被告去看醫生,他相信劉獲授權處理被告的座駕。
【案件編號:DCCC 1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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